各學院、研究所、各直屬附屬醫院:
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進一步推進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,加強科技成果管理,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根據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《關於開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》(國科辦區〔2023〕40號)和《0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(試行)》(校辦字〔2018〕31號)相關要求,現就開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報送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報告範圍
學校各學院、研究所和各直屬附屬醫院中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,均要報送。
二、報告內容
上述各單位要認真總結2022年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情況,形成本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(參考格式見附件),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1.本單位2022年度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開展的工作,取得的總體成效、主要經驗和麵臨的問題。
2.本單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數量及類型、來源情況。
3.本單位科技成果以轉讓、許可和作價投資方式實施轉化的情況。
4.本單位推進產學研合作、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情況,包括自建、共建研究開發機構、技術轉移機構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情況,簽訂技術開發合同、技術咨詢合同、技術服務合同情況,2和人員流動情況等。
5.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和獎懲情況,包括科技成果轉化取得收入的分配情況,對科技成果轉化人員的獎勵、報酬和股權獎勵納稅情況等。
6.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及附件,包括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實情況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清單等。
三、重要指標說明
1.科技成果轉讓是指通過所有權轉移等轉讓方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。
2.科技成果許可是指以許可使用等方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。
3.技術作價投資是指以技術折算一定價值對外投資的科技成果轉化,包括以專利作價入股、以技術作價投資創設新公司、以技術作價投資參股公司等方式。
4.技術開發、咨詢、服務項目合同數是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十章簽署的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數目。
5.兼職和離崗創業人員是指經單位審批程序批准,在外兼職或進行離崗創業(且保留人事關係)的人員。
6.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現金收入是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取得的現金收入。
四、填報格式
1.年度報告表內的年、月、日一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。
2.表中本年度沒有的數據一律填“0”,文字部分沒有的部分填“無”。
五、報送時間
2022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報告請於2023年4月30日前分別報送校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(健行樓五樓)和科技處(知行樓A座407室)。紙質版請加蓋公章,電子版發送至下列郵箱:
校資產經營公司 聯繫人:王曉靜,電話:65161230, E-mail:429224091@qq.com
校科技處 聯繫人:臧紅梅,電話:65161053, E-mail: 564727141@qq.com
請各單位高度重視,明確專人,確保按期上報。
特此通知。
0資產經營公司
2023年4月12日